育婴师是应运国家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重视及对教育者要求规范化而诞生的新兴职业,2001年,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指出幼儿园教育要与0-3岁儿童的保育、教育相互衔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和颁布了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从事 0-3岁婴幼儿护理、照料和教育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010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福州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提出:0—3岁儿童教育机构的管理人员(园长)、教师,除具备幼儿教师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育婴师资格证书。
培训内容:婴幼儿生理心理发育、护理、营养知识、早期教育、课程安排与亲子游戏等。 培训时间:全年皆可报名。 招生对象:幼儿园、早教机构、婴儿护理、婴童产品、月子院等从业人员以及对婴儿护理和早教感兴趣的新手妈咪及社会各界人士。 培训目标:育婴员、国家中级育婴师、国家高级育婴师。 注:符合条件报名可享受国家财政补贴,具体请致电咨询1585907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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